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咸宁市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释义
    咸宁市劳动者产假共计158天,其中法定产假为98天,湖北省额外奖励产假为60天。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8天,各地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假期奖励。
    法律分析
    咸宁市劳动者的产假为158天,其中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湖北省额外奖励的产假60天。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8天,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此基础上额外奖励假期。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该内容由 唐青春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7: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