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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或承租人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及出租人解除合同情况的概述。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条件,承租人或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一方通过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一方通过意思表示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失、未经同意转租、未支付租金等。解除合同可通过协商达成意向或发出通知实现。
    法律分析
    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除合同
    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式有:
    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解除问题上的另一种体现。
    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第一种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导致的,后两种情况下的解除才能被称为真正的解除,其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第二种是法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以下情形下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
    1、如果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在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意向后,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被解除。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2、如果不是协商解除,而是按照法定条件解除的话,那么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原则上,通知到达对方时,房屋租赁合同就解除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结语
    总结起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达到条件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在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未经同意转租或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解除或按照法定条件解除,并需向对方发出通知。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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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