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行政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和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 具体如下: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八、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九、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赔偿调解范围有哪些 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是在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业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可以与原告协商,如果原告同意行政机关少赔,则双方可以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其赔偿纠纷。 行政赔偿范围到底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这是就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同时,《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还就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作出了规定。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诉讼不受案范围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的有关条文规定,下列九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终局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民事调解行为和民事仲裁行为。 7、行政指导行为。 8、重复处理行为。 9、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主体范围有哪些 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组要包括的范围,是指属于国家的机关,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利的一些组织。 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方式有哪些? (1)支付赔偿金。(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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