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证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