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男方不愿意离婚时,该怎么办? |
释义 | 男方不同意离婚时,可通过法院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解决;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严重疾病、虐待、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等;离婚财产分割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共同财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女方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不受理男方离婚诉讼,父母双方仍需尽到抚养义务。 法律分析 一、如果男方不肯离婚怎么解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女方先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不管谁先提出离婚,如达成离婚协议,则按协议来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则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如果判离,在财产方面:存款,车和房子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抚养权方面,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但是即使在离婚后,父母双方还是应该尽到抚养的义务。 结语 无论男方是否同意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法院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重婚、家庭暴力、恶习等情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无论谁先提出离婚,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将按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子女权益判决。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但父母双方仍需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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