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遗嘱哪一份效力最高 |
释义 | 多份遗嘱中如果没有公证遗嘱,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如果有公证遗嘱,则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一、在我国立遗嘱需注意哪些问题 立遗嘱需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5、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二、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吗 遗嘱不一定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即使不公证遗嘱,也会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公证过的遗嘱效力最高。遗嘱形式一般包括以下的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一个人写了多份遗嘱并产生矛盾的,公证遗嘱不再有最优效力。公证遗嘱在内的遗嘱的其他形式的遗嘱,以最后一次遗嘱为准。 三、民法典中公证遗嘱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继续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该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