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单位因为心脏病发身亡,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其可以获得的赔偿是48个月至60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人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丧命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丧命情形的,视为工伤。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丧命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丧命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工人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到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