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是: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