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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终止共同居住时进行财产分割?
释义
    同居期间共有财产应公平分割,出资份额和贡献决定分割比例。无法确认比例则均分。个人工资、奖金、经营收益和合法收入归本人所有。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依据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则应均等分割双方共有财产。
    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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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