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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人范围怎么界定
释义
    遗嘱继承的规定是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我国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其个人的财产,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多人继承。公民也可立遗嘱将其个人的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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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