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 交通事故 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特别复杂的 交通事故鉴定 时间最长为35日,作出认定书。 《 司法鉴定程序 通则》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