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不管分居多久都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即使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如果在法院的调解下夫妻也能恢复婚姻关系的,法院依旧不会判离。所以夫妻分居时间长短与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