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况下调解离婚应予准许?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离婚将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离婚将无效: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准许离婚调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根据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应准许离婚调解。这些情形包括: 1.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一年内具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相关工作人员等情形的; 2.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具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相关工作人员等情形的; 3.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相关工作人员等情形的; 4.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患有严重疾病的; 5.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不能亲自抚养子女或者提供子女生活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的; 6.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照管、抚养子女或者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必要费用的; 7.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提出书面离婚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后,一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反悔的; 8.女方提出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男方在案件起诉前六个月内拒绝协商或者拒绝达成离婚协议的。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准许离婚调解。而具体的准许或不准许,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结语 调解离婚需满足一定条件,否则将无效。其中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请务必确保满足以上条件,避免调解离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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