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省外补办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办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补办身份证的立案标准: 1、原身份证遗失或被盗: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报警证明、户口簿、照片等。同时,申请人需要在户籍地或身份证发证地申请补办; 2、原身份证损坏无法使用:申请人需要提供原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相关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在户籍地或身份证发证地申请补办; 3、原身份证过期:申请人需要提供原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相关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在户籍地或身份证发证地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补办身份证流程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