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举报人应该采取措施保障证人安全,但法律并未具体规定举报人应该如何保障证人安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意图毁灭证据罪”,明确规定“毁灭、伪造、隐匿证据,或者威胁、贿买、伤害证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当事人有权举证。举证人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辩护人、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证人、报复证人和其他劳动者的法律》:“证人、鉴定人在调查、审理诉讼案件中,有权拒绝任何不合法的、侵犯其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其它合法权益的要求。” 总结:举报人应该尽可能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但具体如何保护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同时,证人也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任何不合法的、侵犯证人合法权益的要求都是不被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