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辞职工资何时结算 |
释义 |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条合法吗 不合法。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的不会涉嫌违法,但是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二、轮班制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轮班制的工资计算标准跟正常工资计算标准一样,日工资=月标准工资÷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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