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建部三通一平规定建设项目在正式施工以前,施工现场应达到水通、电通、道路通和场地平整。 具体如下: 1、水通:施工企业、根据建筑规模、结构、檐高、工程地点(城近郊区以内不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计算出生产用水,根据民工进驻工地施工的人数计算出生活用水,以及消防用水等累计出日须用水量; 2、电通:施工企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施工工期,建筑物的高度和跨度,建筑构配件或设备的最大重量,确定安装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以及施工现场需要设置的中小型机械和施工方案中计划使用的施工电动机具; 3、路通:公路交通(汽车或火车)能否直通施工现场以满足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设备的运输以及施工劳务的进出厂;如果建筑物建在山丘上或半山腰或湖泊中,公路不能直通,施工组织设计中就要充分考虑不通距离的运输方案。如果通往施工现场有段道路松软,难以载重车辆通行,得在开工前将松软地段采取加固技术措施满足道路通畅; 4、场地平整:场地内的障碍物已经全部拆除,满足施工企业在标后设计中(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生产区、生活区在施工活动中的平面布置,以及测量建筑物的坐标、标高、施工现场抄平放线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