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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必须签署离婚协议吗?
释义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进行。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协商签署离婚协议书,凭证件到民政局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或反悔,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法院起诉,一审时限为6个月,二审时限为3个月。如果第一次不离婚,半年后可以重新起诉。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2、如果一方不同意或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应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限为6个月,二审时限为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判决离婚。《民法典》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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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