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疫情影响,旅游合同退订,费用是否也需要全额退还需要具体分析。 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 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