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证据和证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律师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处理这些证据和证人,以便为被告提供最佳的辩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证据是指证明案情的物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专家意见和被害人陈述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违法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或者违法将被告人定罪、辩护律师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有权查阅、核对、复制、提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资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八条:律师有权要求查阅、复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向书证人、物证人、鉴定人、被鉴定人、被检查人、被调查人、被害人、证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案情,出庭辩护时申请传唤证人和鉴定人,提出证据和质证。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律师有权查阅、核对、复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调查相关证人,并在庭审时提出证据和质证。律师需要全面、客观地审视证据和证人证言,采用适当的辩护策略和技巧来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