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继承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权需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父母已故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继承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分析 1、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6、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拓展延伸 继承公证:确保遗产顺利过户的必要步骤和材料准备 继承公证是一项确保遗产顺利过户的重要步骤。在进行继承公证时,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您需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您作为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逝者的遗嘱(如果有的话)、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比如法院判决书、离婚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您可以与公证处联系,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通过继承公证,您可以确保遗产的合法性和顺利过户,为您和家人的权益提供保障。记得提前咨询公证处,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一切顺利进行。 结语 继承公证是确保遗产过户的重要步骤。需准备逝者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如有)、继承人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文件。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联系公证处办理手续,确保遗产合法过户,保障权益。提前咨询公证处,了解要求和流程,确保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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