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公证遗嘱能够变更吗? |
释义 | 一、根据规定公证遗嘱能够变更吗? 公证遗嘱能够变更,根据规定,遗嘱人能够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能够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没有遗嘱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不管以哪种方式立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能够随时随地变更遗嘱。在我国立遗嘱的方式非常多,除了公证遗嘱,比较常见的立遗嘱的方式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等。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根据规定公证遗嘱能够变更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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