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公证这样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