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应从何时收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的,比如房屋质量等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物业公司必须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二)如果单纯属于业主无故拖延交房,则物业费起缴时间可以自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的日期计算,且购房合同上亦会约定买受人拖延交房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表现就包括承担拖延期间的物业费,故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最后收房时也应一起补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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