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担保时效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释义
    担保人的担保时效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若约定不明确或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在物的担保中,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需先实现抵押物还款,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可直接找保证人还款。保证合同中可能同时存在物保和人保,但保证人有权拒绝先偿还款。
    法律分析
    一、担保人的担保时效为多久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有物保也有人保,担保人怎么承担责任
    实践中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
    举个实在的例子,债务人为借钱将车子抵押了的,那么在还款期限过后还没还钱的,那么需要先将车子拍卖实现价值还款,接着再找保证人还款。
    如果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并要求其先实现债务人的抵押车还款。
    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
    在保证合同,发现物的担保是其他人提供的话,那么债权人追偿时,即可以先找保证人还款。
    所以,在实际中很多保证合同会有物保又有人保,这个时候保证人即要注意这些抵押物是谁拿的。
    其实,有些债务人是先找到担保人,债权人要求继续提供担保后,才将其他财产作为拿来抵押,所以导致在债权人追偿时,债务人要求按提供担保的顺序进行,即先找保证人还款,其实这违反法律规定,保证人同样可以拒绝。
    结语
    担保时效的期限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确定,若没有约定,则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执行。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受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影响。对于物的担保,如债务人提供抵押物,债权人在追偿时应先实现抵押物的价值,再向保证人追偿。对于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追偿。在实际情况中,保证合同可能同时涉及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保证人应注意担保物的归属。有些情况下,债务人先找到保证人,后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但保证人仍有权拒绝先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