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离婚,房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分配:1)个人财产购房,共同还贷,离婚时一方无权分割但可要求返还还贷部分和补偿升值部分;2)个人财产购房,共同还贷,婚后取得产权证,离婚时不予分割;3)共有财产购房,共同还贷,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需证明出资义务和共同所有前提,否则不予分割;4)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不影响归属,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离婚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分析 一、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我国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提高,社会中会有越来越多的离婚夫妻,在离婚时也要对婚内的财产进行分割,房产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因为公民在购买房产时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所以在进行房产分割时会有许多的情形,那么法院在进行审理时也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一个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夫妻双方婚前按揭购房的归属有所不同。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配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清偿部分,并可以请求补偿房屋升值部分。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且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情况,房屋不予分割,以维护公平原则。对于婚前共有财产购房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产证上的名字是重要依据,未登记方需提供相应证据才能主张共同财产。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房屋归属于一方所有。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在离婚时,婚内财产分割是需要慎重处理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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