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一般均在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开具,携带身份证即可。 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 房屋产权一般是通过房屋权属证书来证明持有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合法凭证,一般房屋产权证明就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具。 房产证明所需材料: (一)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二)提供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三)提供购房发票; (四)提供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若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可能会用到。 注意:若是年龄未满十八岁以下的人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最好带上原件去,有可能会做原件校验。该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需委托他人,则需提供经过公证处公正的委托书。 若是单位购房的话还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单位介绍信(内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谁人前来办理)、需提供竣工结算书的原件、需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 一、房产权属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权属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二)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地产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三)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二、房屋权属登记涉及哪些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内容有: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的行为,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以及注销登记。房屋属于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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