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产权的车位拆了有赔偿吗? |
释义 | 无产权车位将来动迁一般没有补偿,但是因为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也可以和拆迁人具体商量要不要赔偿。一般来说,车位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本来就是没有产权的。但是一些开发商会把它做成有产权的车位,那么有产权的车位是可以取得赔偿的,所以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产权问题。 小产权的房子被拆了有赔偿吗 小产权房拆了有没有补偿,要根据房屋的权属来源是不是合法来确定,并不是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虽然禁止买卖,但是可以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所以本集体成员购买了小产权房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在拆迁时会给予补偿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取得了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批准认可的,在拆迁时也会有补偿的。 《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车位有产权证吗 车位一般没有产权证。所谓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所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基于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一般产权也不能登记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但没有买卖权利。列入公摊的面积的车位。这一类车位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属于小区固有配套,开发商无权出售或者赠与。但现实情况是,买卖无产权车位很常见,这实质上是一种租赁行为。小区空地的车位。《民法典》物权编有规定,占用业主共有财产作为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财产包括建筑区内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这类车位可由业委会委托物业出租给业主使用,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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