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 1、负责组织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改革审批环节和流程; 2、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3、负责管理进驻本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与人员,做好监督、协调等日常工作; 4、负责督促进驻本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协调做好有关规费征收工作; 5、负责本中心各项日常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好有关服务准则、廉政建设和安全保障等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宣传和督促落实省、市、区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 7、承办区党委、管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