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有四个,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