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什么情况下要交押金 |
释义 | 下列情况下需要扣租房的押金: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或者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等。 一、租赁物损坏怎么处理 租赁物损坏,如果是因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由承租人造成的,则承租人不承担责任,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但当事人对维修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收入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解除租赁合同的纠纷该如何处理 解除租赁合同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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