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伤残鉴定的结果从接受到鉴定报告出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十五天的,这个是有法律法规进行明文规定的。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适当进行延期,比如治疗没有完全终结或节假日等等。伤情鉴定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造成的直接的原发性的损伤及后果为根据,包含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等,全面进行分析,并且综合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1、通过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鉴定; 2、通过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鉴定; 3、通过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 二、轻伤司法鉴定时效性有规定吗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鉴定时机。 2、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