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都是集体的。,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综上所述,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以的,宅基地是不可以对外进行买卖的,但是可以与本村的人进行买卖。 法律客观: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