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的相关问题 |
释义 | 保险公司在符合保险规定条件下有权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但被保险人已取得赔偿的金额可相应扣减,被保险人放弃请求赔偿权后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时可扣减或要求返还保险金。 法律分析 只要达到保险规定的条件,保险公司有权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拓展延伸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及保险公司的责任限制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将其对第三人的赔偿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的权利。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形,如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保险公司在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然而,保险公司的责任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如合同约定的免赔条款、责任限额等。保险公司在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时,应当依法履行赔偿义务,但同时也有权利进行合理的责任限制,以保障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性。 结语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将其对第三人的赔偿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的权利。保险公司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然而,保险公司的责任也受到一定限制,如免赔条款、责任限额等。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行使该权利,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四条 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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