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是当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的,人民法院并不会因此而不受理;但是此时对方当事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当被告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从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