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牌号作为车辆的“身份证号”不具有隐私性,因此公开车牌号不属于侵犯隐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章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法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置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法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