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
释义 |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4、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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