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 放弃房产 协议 |
释义 |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需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 1、首先住房需要确权,确定产权是你俩的,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 2、如果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姓名,需要办理去除一方姓名手续,到房管办理。 3、然后夫妻俩持有以上住房三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住房协议产权公证,明确住房属于一方所有,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一份公证,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一、离婚房产证上的名字 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等。共同到房管部门,申请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即可。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契税。但是要把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如果一方不配合,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不管对方是否配合,都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过户。 二、婚后买房子怎么婚后如何公证 婚后买房子如何公证是一人的流程如下: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方名字房产证,到该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可以公证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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