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教育局有权不开解约函吗
释义
    双方当事人有需要解除相关合同的,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或者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进行解约,无需通过教育局介入开具解约函。当事人违约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单位即可开具解约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8: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