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分割原则为:未过户的房产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归赠与一方;过户的房产离婚时属于被赠予的一方。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分割原则为:若没有明示,则默示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则为个人财产。父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分割原则为:婚前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分割如下: 1.房产未过户,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房产过户,离婚时房产属于被赠予的一方。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 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如果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离婚时是如何分 婚后赠与财产如何分割需要先明确赠与谁。 1、如果是父母赠与夫妻的,没有明示的话,则法律规定是默示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父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第一,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第二,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三,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分割原则如下:如果房产未过户,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仍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如果房产已过户,离婚时房产属于被赠予的一方。而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明示,则默示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归某一方,则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至于父母赠与的房子,在子女结婚前购置的属于个人赠与,与配偶无关;在子女结婚后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以上是对夫妻离婚时赠与房产和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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