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彩礼能返还吗? |
释义 | 离婚时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需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下,可要求彩礼返还。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需注意:彩礼通常限于婚前,婚后接受的赠与为共同财产;返还与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相关;对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应考虑现实情况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生活困难应以绝对困难为标准。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1、离婚时能够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是需要在一定的情形才能要求对方退换彩礼。法律规定了退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1、“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时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时需注意习俗一般限于婚前,且结婚后接受的赠与为共同财产。彩礼的返还应根据是否缔结婚姻关系判断,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已结婚的一般不予返还。对于未共同生活但已办理登记的情况,应考虑实际情况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生活困难应以绝对困难为标准。以上是对要求返还彩礼及男方注意事项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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