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是: 1、公司出现法定的破产是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的,破产程序启动; 3、成立清算组; 4、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注销登记,清算完成后申请销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