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终审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可能会受到损失,因此需要采取措施防范。一种常见的做法是,被执行人可以在法院立案前向法院申报财产,将其所持有的财产情况告知法院,以免被法院执行其他财产。此外,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也可以通过缴纳担保金或提供保证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其他财产不受到执行的侵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程序法》第三十六条:被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前对自己的财产向法院申报的,可以减少对其他财产的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被告在答辩期限内可以提供担保,保全被诉标的物,保障执行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当事人在起诉、答辩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报财产、缴纳担保金或提供保证等方式来防范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损失,在终审判决执行程序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