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房屋首期款已付,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首付款的权益应由夫妻平分;如果双方都愿意退房,那么退回的首付款就会由双方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愿意继续申请贷款,那么应该将首付款的一半退还另一方,贷款由其自己承担,房屋也归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