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允许约定违约金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以下两种情形: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服务期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服务期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常见的服务期限,有3年或5年。通常是用人公司会对下列三类人员适用: (1)用人公司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多于用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 (2)用人公司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例如飞行人员、银行职员; (3)用人公司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公司约定在离职后某段时间内,不得在某地域从事某行业的限制。 常见的期限是2年,但竞业限制只能用于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其他员工是不能适用竞业限制的,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会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但仅限于上述的两种情形,除此之外,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