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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标准有哪些?
释义
    最高法规定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明确了工伤认定中的关键问题,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成为重点。合理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合理路线包括顺路办事。这一规定旨在解决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纠纷,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细化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问题,而“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将成为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工介绍说,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本规定。
    规定同时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确定了三个思路:一是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二是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则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何谓“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光表示,“合理”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我们认为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他说。
    “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就比较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赵*光说,“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并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关键问题。新规定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将成为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关键。该规定的制定经过了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旨在解决工伤保险行政案件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规定,对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认定,应当具有正当性,包括因工作需要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以及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合理活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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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