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债务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遗产债务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合同债务、不当得利返还债务、税费等。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可自愿偿还。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需清偿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可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遗嘱应保留给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分析 一、遗产债务都包括哪些债务 1、遗产债务都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等。 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遗产债务需怎样偿还 1、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即使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但却用于家庭全体成员共同生活需要。这应划在家庭共同债务之内,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贯彻我国养老育幼原则的具体体现。 5、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结语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因合同所欠下的债务、不当得利的返还债务、合同债务以及应缴纳的税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9条和1161条规定,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可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不需负清偿责任。遗产债务的偿还应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遗赠执行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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