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借款有期限吗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抵押房产借款有期限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借款有期限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抵押权人应该在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房产抵押公证既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将该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公证只是对合同的一种证明,抵押要生效,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否则无权优先受偿。 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一)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二)抵押物的状况,如: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房屋抵押合同; (三)抵押物清单;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主债权合同;有关政府部门准许抵押批文。 房屋抵押权的成立须经登记,当事人中请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应当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提交有关必备材料或文件。 公证机构受理后应当做好公证笔录,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当事人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权利状况、抵押权实现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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