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1、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如: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等。2、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如:提请减刑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3、通知类文书。如: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入监通知书等。4、其他文书。如:释放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监狱执法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人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在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履行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