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子女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一、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一般是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已经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则可以停止给付;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且符合以下条件:1、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但不能维持生活;2、尚在校就读;3、确无独立生活的条件和能力的,此时有给付能力的父母仍应该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给付时限是什么时候 抚养费一般应当给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如果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尚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